为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塑造机关良好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经贸工作实际,制定经贸局科室“改进作风,创优服务”行动方案和个人“改进作风,创优服务”行为规范,现下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共同为推动全市工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经贸良好形象不断巩固提升作出新的贡献。
附:1.金坛市经贸局科室“改进作风,创优服务”行动方案;
2.金坛市经贸局机关工作人员“改进作风,创优服务”行为规范。
二00八年四月八日
金坛市经贸局科室
“改进作风,创优服务”行动方案
1.增强服务意识。在服务中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热情真诚,尽心尽责,特别是接待服务对象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外来办事、咨询和来访人员负责做好解答、办理或引导办理工作;受理相关服务事项时,做到能办的及时办,不能办理的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2.提高服务效率。办事服务做到“简化、明确、快速、高效”。实行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五公开”,使基层企业和职工群众一目了然,少走弯路。
3.规范工作程序。依照职权公开运行规定,严格执行机关工作操作流程,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工作中,做到办事规范,准确无误。
4.维护办公秩序。保持办公场所整洁安静,秩序井然;工作时间认真处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服务中做到文明用语、接待热情。
5.严守作息规定。加强考勤工作,健全请假、销假制度,严格做到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
6.执行廉政规定。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阳光用权;服务中从严要求自己,不吃拿卡要,不收取企业和下属的礼金、礼券、礼品,不违反廉政各项规定。
7.倡导勤俭节约。在机关倡导勤俭节约的风尚,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等小事做起,节约办公资源,规范经费管理。
8.主动接受监督。广泛听取基层、社会和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并采取不定期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询问和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等形式,更好地接受外界的监督,积极申报参评市级机关党工委开展的“双争创”活动(争创优质服务科室、争创优质服务个人)。
金坛市经贸局机关工作人员
“改进作风,创优服务”行为规范
1.以提高个人素质为目标,认真学习经济政策和法规,不断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学习,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能意识和奉献意识。
2.牢固确立“个个都是投资环境、人人代表机关形象”的理念,设身处地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3.工作要分清主次、轻重缓急,能马上办的事情,要马上予以解决,能当天完成的不推到明天;凡属领导交办的事项,要按照批办时间,抓紧办理,按时完成;对符合正常程序的请示,能马上答复的,要立即答复,不能马上答复或不能予以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
4.要认真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标准,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职权范围内的事认真办理,职权范围外的事要说明情况,主动引见,并帮助联系落实。
5.接待要热情,答复要认真,说话要和蔼,对来机关办事人员要一视同仁,热情服务。询问和交待的事情要清楚,对方不明白要耐心解释。
6.积极开展文明用语活动,推广使用“您好”、“请讲”、“请稍候”、“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禁用“不知道”、“我不管”、“找别人去”、、“再说吧”等忌语。回答咨询做到耐心、热情、细致、合法。
7.遵守管理规定,坚守工作岗位,上班不串岗闲谈,不大声喧哗,不办公务以外的事情。
8.珍惜同志感情,维护单位和谐;践行优良传统,抵制消极腐朽思想侵蚀;廉洁自律,严以律己,依法行政;团结互助,崇尚科学,追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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