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区《关于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金坛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请按照《金坛经济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和省环保厅《关于同意金坛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的复函》组织建设,到2010年要基本建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并获命名。
二、金坛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增加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污水收集和处理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置和综合利用工程、中水回用工程、集中供热工程、绿化景观工程,建立园区环境信息共享系统和环境风险管理系统,切实增强园区的环境承载力。
三、金坛经济开发区在生态工业园创建工作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技进步,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引导盐化工及精细化工、纺织服装、汽车零部件等重点行业的产业生态化建设,完善产品、产业链体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四、你区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力度,大力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认真制定创建工作计划和重点工程建设方案,根据省级生态工业园申报、命名和管理办法要求,每年将生态工业园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及时迅速地报省环保厅、常州市环保局和市政府办公室,待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适时按程序申请省级生态工业园的验收命名。
此复。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省级生态工业园△ 创建 批复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