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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给予市农林局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索引号 01413881X/2008-0029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政府办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发〔2008〕55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08-07-14 公开日期 2008-07-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给予市农林局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关于给予市农林局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坛政发〔2008〕55号

   近五年来,我市始终把粮食生产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对水稻生产的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力度,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新成果的开发应用,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夺取了全市水稻亩单产连续五年位居全省首位的优异成绩。为表彰市农林局在农业科技创新、水稻生产率先实现全程机械化和水稻亩单产实现全省“五连冠”中作出的贡献,市政府决定给予金坛市农林局记集体三等功奖励。

   希望市农林局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不断作出新的成绩。同时,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以农林局为榜样,抢抓机遇,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克难求进,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加快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而努力奋斗。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人事 先进 表彰 决定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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