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招商引资水平,提高项目引进质量,推进土地集约利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全市新建项目前期工作会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会审对象
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建项目。
二、项目会审时间
各镇(区)与投资主体在签订正式协议和出具规划红线前,须对拟建项目进行会审。
三、项目会审内容
从产业政策、规划布局、供地政策(投资强度)、环保要求、安全生产和科技含量等六个方面对新建项目进行会审。
四、新建项目通过会审后,方可签订投资正式协议。
五、成立项目会审领导小组
组 长:奚文彪
副组长:李 林、袁月冬、赵钢超、王新辉
成 员:赵国平、陈春洪、姚洪方、管卫忠、储 旭、梅锁留、季冬方、王洪祥、张正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局,赵国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项目 会审 通知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