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局长、副局长工作分工作如下调整:
梅锁留同志主持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及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科学学会工作。
陈 云同志分管环境管理科及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工作。
曹志荣同志分管综合计划科、辐射管理科、环境监测站及局党总支工作。
戴卫忠同志分管办公室及宣教法制科工作,协管环境科学学会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