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的要求,全力推进我市生态市建设,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行为规范,提高全市城乡的生态文明程度,根据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江苏省绿色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市的很多社区积极地投入到“绿色社区”的创建活动中,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涌现出一批环境管理到位、环境宣传普及、居民环境行为良好的社区典范。经考核,决定命名金坛市西门社区、丹阳门社区、花街社区为2007年度“金坛市绿色社区”。
希望被命名的绿色社区再接再厉,巩固创建成果,不断开拓创新,为建设生态市、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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