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行风监督员工作的开展,切实将行风监督员创新工作按要求抓紧抓实,现制订并印发《江苏省金坛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金坛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
江苏省金坛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
为全面提高金坛烟草全体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深入贯彻落实省局“三大发展战略”,实现“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中国烟草的要求,使行风监督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行风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促进金坛烟草规范管理,提升金坛烟草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风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1、收集、反映广大卷烟零售户、消费者对金坛烟草全体人员特别是两网一线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营销、文明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2、监督、检查金坛烟草专卖和营销工作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综合分析和评价金坛烟草机关作风和效能的建设状况,提出整改建议。
3、监督、检查金坛烟草各部门对行风监督员所提出建议、意见的落实整改情况。
4、协助办理金坛烟草委托的其它与行风评议、机关效能建设等活动有关的工作事项。
5、向社会宣传烟草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行风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
行风监督员享有下列权利:
1、知情权:对广大卷烟零售户、消费者关心、反映强烈的行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投诉,应积极监督解决,并有权了解、掌握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
2、质询权:对金坛烟草专卖执法和营销服务等业务工作中的不明之处和不合理之处有权提出质询,并监督落实整改直到满意为止。
3、调查权:有权通过经常性地现场检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对金坛烟草专卖执法和营销服务、机关作风、职业道德等进行明查暗访。
4、监督权:在日常监督过程中,如发现金坛烟草员工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的情形,可现场加以制止、并有权要求相关科室部门予以处理。
5、反映权:行风监督员有权及时向有关科室部门直至领导如实反映发现的金坛烟草各种不良现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扰。
行风监督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1、认真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的工作文件、资料,熟悉有关规定和要求。
2、积极了解烟草行业的工作职责、任务,与烟草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金坛烟草的有关规章制度。
3、积极调查金坛烟草专卖执法和营销服务的工作情况,金坛烟草党风廉政、行风建设等方面的各类活动,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4、积极参加金坛烟草专卖执法和营销服务等方面的活动,积极参加行风建设的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
5、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及时客观地传递各种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行风监督员的工作制度。
三、行风监督员的聘用和活动方式
行风监督员由金坛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根据工作需要,在社会公开招聘政治思想过硬、为人正直、敢说真话、关心烟草行业发展的人员担任,招聘人员经金坛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行政办公会审核通过,由金坛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发放聘书。聘期为1年,聘期届满后,根据其表现和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同意,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可以续聘。连续聘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行风监督员工作中通过市场走访、提供工作报表、书面监督意见或总结、定期集中座谈和参加金坛烟草组织的活动等形式开展工作。
江苏省金坛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行风监督员工作联系座谈会,每季度召开一次行风监督员工作总结交流会,介绍烟草行业的改革发展方向、新的政策规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交流经验,探讨问题。
四、行风监督员的组织和联系
江苏省金坛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办公室负责行风监督员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发放有关文件资料;组织行风监督员开展有关活动;了解和汇总行风监督员对金坛烟草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定期向局(营销部)领导汇报和反馈情况,并认真督促落实整改。
五、其它:
1、行风监督员工作与金坛烟草创新工作的关系,行风监督员是我局(营销部)2008年创新工作中的一项,届时将行风监督员工作进行总结,形成经验材料作创新工作成果上报。
2、行风监督员人员:根据常州市局(公司)对我局(营销部)有关创新工作列项的要求,暂定为4-5人。
3、行风监督员的聘选。应广泛发动,严格审核,加强管理,如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应及时取消聘任资格,重新聘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