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发〔2007〕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政办发〔2007〕142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金坛市农村小额贷款组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新辉
副组长:谭明罗、姜东明
成 员:王丽芳、张永明、钱永祥、刘小平、宋罗粉、周新生、吴振华、段立群、万冬平、朱小景、俞晓明、李益龙、贾国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金坛市支行,姜东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农村 小额贷款△ 机构 通知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