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开展金坛市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坛政办发[2008]67号),金坛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已成立,其印章从即日起正式启用。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启用 印章 通知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常州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