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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认真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08-00270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08]59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08-05-07 公开日期 2008-05-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认真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坛政办发[2008]59号

   近期,我国一些地区出现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引发的手足口病疫情,患者多为5岁以下婴幼儿。根据以往境内外手足口病疫情防控经验及肠道病毒季节性感染特点,预计在6、7月份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将出现发病高峰。各镇(区)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预防控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应对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能力。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强防控工作紧迫感

   为有效控制手足口病的发生与流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儿童的身体健康,决定成立金坛市手足口病防治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艳红

   副组长:陈林凤、李志芳

   成  员:徐忠敏、姚水虎、江忠平、刘小平、郭剑涛、朱建华、潘小保、杨颐华、郭和平、陈新息、费双根、陆  斌、孙红琴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郭剑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小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镇(区)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类传染病防控工作,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建立行之有效的防控工作责任制,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认真做好辖区内肠道病毒类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严防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

   二、完善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市卫生局要依据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手足口病防控指南(试行)》,编制我市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要提前做好各项技术、物资和人力储备,注意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认真研究分析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致病的临床特点和病程规律,及时总结救治经验,尽早发现重症患者,着力提高手足口病重症病例诊疗水平,最大限度地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因病致死人数。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等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建立并完善监测和报告体系。在重点地区和高发季节,要加大对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疫情的监测力度和重症病例的主动搜索工作。按照省、常州市文件要求,启动疫情报告制度。在收到疫情报告后,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及早进行干预,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疫情在最小的范围内扑灭。

   市卫生监督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餐饮业、食堂、生活饮用水的监督检查。餐饮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格原料采购,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无凉菜间的餐饮单位不得制作凉菜,对发生手足口病(EV71感染)的重点地区,严禁出售凉菜。严格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保证洗刷消毒设施正常运转,确保餐具等公共用具的消毒效果。供水单位要严格按照制水工艺制水,加强饮水消毒,确保出厂水和末梢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单位要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同时加强饮水包括桶装水的监测。

   教育局要加强对幼托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勤等健康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学校、幼托机构一旦发现发热、皮疹等不适症状的孩子,要由疫情报告人作进一步排查,一旦怀疑为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立即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学校向各镇卫生院防保科)报告,同时向市教育局进行报告,并立即通知患儿家长,及时送医院进行诊治。

   宣传与新闻部门要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优势,广泛普及手足口病的防治知识,在流行季节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采取电视字幕、新闻报道、专题讲座、专家热线等形式广泛深入地进行预防手足口病知识的专题宣传和防治动态的新闻报道,使广大群众认识和了解科学防治方法,减少不必要的恐慌,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财政部门要确保防治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保证防治工作正常开展。公安部门要与各相关部门联系,发现苗头及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做好群众疏导,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各镇(区)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认真治理环境卫生, 对垃圾、粪便、污水及时清运消毒,整治镇村卫生环境。切实加强食品及饮用水安全, 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减少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的发生。同时,要面向群众深入开展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的防控知识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做好应急准备,保障社会稳定
    各镇(区)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疫情发生后的应急准备工作,早作预案,积极做好经费、人员、物资应急准备。要保证防治疾病所需经费、将各类技术人员充实到防病一线,加强防治工作;要做好消毒、杀虫药械及各类器械用品的储备和供应;要配备必要的车辆和通信器材,以保障信息畅通和行动迅速;要正确引导舆论,安抚群众,切实保障社会稳定。
    各镇(区)及卫生、教育、宣传、新闻、财政、公安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发挥优势,建立联系与协调制度,协同开展应对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

    二〇〇八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传染病 防治 通知                                               

  抄 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金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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