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常州市人事局《关于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通知》(常人发[2008]37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各单位要按工种、等级填写《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岗位升级考核登记表》2份(附表1)、《2008年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岗位升级考核汇总表》2份(附表2);对提前申报、1993年工改时按过渡办法工资暂按相应等级套改、同等级转换工资、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或人才派遣的人员,均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填写一律无效。同时,附其本人已获《技术等级岗位证书》、《毕业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和工资卡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备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须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各1份。
请各单位于2008年4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人事局工资科(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电话:82823922、82825056
二○○八年四月十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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