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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失业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16/2008-0009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劳动就业 人社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劳社字[2008]028号 发布机构 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08-01-25 公开日期 2008-07-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失业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失业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坛劳社字[2008]028号
    根据《失业保险金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失业保险金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政发[1999]107号)以及常劳社就[200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从2008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50元,相应的门诊医疗补助金按照其领取失业保险金10%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5元。同时,依照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应调整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计发标准。
金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金  坛  市  财  政  局

二OO八年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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