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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对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新设立加油站实行统一纳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505/2008-00109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税务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国税函〔2008〕24号 发布机构 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08-02-15 公开日期 2008-08-1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对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新设立加油站实行统一纳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对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新设立加油站实行统一纳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坛国税函〔2008〕24号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新设立加油站实行统一纳税问题的批复》(苏国税函〔200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坛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二月十五日

   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常国税函[2008]9号

  转发省国税局关于对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新设立加油站实行统一纳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各辖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区各派出机构:

  现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新设立加油站实行统一纳税问题的批复》(苏国税函〔200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苏国税函〔2008〕1号

  关于对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新设立加油站实行统一纳税问题的批复

  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你分局《关于对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新设立加油站实行统一纳税的请示》(苏国税直字[2007]2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按照《关于对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所属成品油零售加油站纳税问题的批复》(苏国税函〔2006〕322号)的要求,对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新设立加油站名单(见附件)中列举的实行总机构“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全资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同意由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向你分局统一办理税务登记、统一申请领购发票、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请你分局依法做好相应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附件: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新设立加油站名单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一月七日

 附件:

   

  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新设立加油站名单

   

  1、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茅山服务区加油站

  2、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滆湖服务区加油站母站

  3、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滆湖服务区加油站子站

  4、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荣柄服务区加油站母站

  5、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荣柄服务区加油站子站

  6、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长荡湖服务区加油站母站

  7、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长荡湖服务区加油站子站

  8、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平望服务区加油站母站

  9、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平望服务区加油站子站

  10、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刘集服务区加油站母站

  11、江苏高速公路石油发展有限公司刘集服务区加油站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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