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实施中高等教育救助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中高等教育救助对象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城乡低保、边缘困难家庭2008年秋学期中高等院校在读的往届、应届学生。
往届生是指2007年已接受救助、目前未毕业或考入更高学历就读的学生,遗漏对象应增补;应届生是指今年高(中)考后进入中高等院校就读的新生。
边缘困难家庭是城市人均收入低于400元/月、农村人均收入低于250元/月的家庭;家庭中有重病或重残人员的,其人均收入分别放宽到450元/月和300元/月。
二、调查时间:2008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三、调查方式:通过家庭将《金坛市中高等教育救助对象调查登记表》寄送学生填写,经证明学籍后寄回民政办,民政办对符合救助条件学生作出困难证明。
四、有关说明:“困难证明”栏中,“家庭类型”填写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或城市边困、农村边困,“家庭收入”填写经核查的家庭月人均收入,“特殊困难”注明重病残家庭中重病残人员简要情况或孤儿学生对象。学生的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请各民政办另行登记。民政办在发放表格时,请更改“登记说明”栏中的单位、邮编和电话。
《金坛市中高等教育救助对象调查登记表》复印件和《金坛市中高等教育救助对象调查汇总表》电子件于10月25日前报送市民政局社救科。
附:1.金坛市中高等教育救助对象调查登记表
2.金坛市中高等教育救助对象调查汇总表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