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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抓紧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908/2008-0000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救灾抢险 民政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民字〔2008〕24号 发布机构 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08-02-18 公开日期 2008-08-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抓紧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抓紧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坛民字〔2008〕24号

  今年1月25日至2月2日的严重雪灾,造成了我市一些危旧居民住房的倒塌和损坏,我市各级民政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紧急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危旧住房居民的转移安置工作,未发生因居住房屋倒损的人员伤亡,确保了突发灾害之下的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抓紧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是我们民政人在灾后解决受灾居民困难、保障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首要任务,国家、省、常州市对此都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布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我们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努力为夺取抗灾救灾全面胜利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因灾倒损和临危居民住房的核查工作。各民政办对此要高度重视,积极争取领导支持,统筹协调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因灾倒损和临危居民住的核查工作。民政办负责人员要率先垂范,身先士卒,带头深入受灾群众家中,了解掌握因灾倒损和临危居民住房情况。广大民政工作人员要团结一心,强化责任,克服困难,确保因灾倒损和临危居民住房核查不漏一户。各单位分组核查情况在核查结束后要进行集中沟通、分析和汇总,核查情况应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专题汇报。

  二、及时上报因灾倒损和临危居民住房情况。对因灾倒损和临危居民住房核查情况,各单位应认真填写《金坛市因灾倒损和临危居民住房核查情况统计表》,同时每户附能够反映居民住房倒损和临危情况的照片1-2张,于2月底前报民政局社救科。情况上报应力求准确、详实,切实避免敷衍了事。

  三、抓紧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2007年我市出台的农村困难居民危房改造救助办法,既是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应对突发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我们民政工作人员,应当充分利用政府出台的政策,想困难群众之所想、急困难群众之所急,让符合救助条件的群众充分享受到政府政策带来的实惠。因此,各单位在组织因灾倒损和临危居民住房情况核查时,就应当通过宣传《金坛市农村困难居民危房改造救助办法》,加强与群众沟通和联络,积极鼓励群众在政府的帮助支持下抓紧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凡是因灾倒损的居民住房,必须在3月底前全部恢复重建到位。

  四、切实管好用好各项救灾资金。灾后恢复重建形式和救助标准均按《金坛市农村困难居民危房改造救助办法》执行。节前市级已经预拨的一定量的救灾资金,各单位应当优先使用于因灾倒损居民住房的恢复重建。按重建形式和相应救助标准应当给付的市级救助资金,市民政局将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及时与各单位结算。各单位一定要管好用好各项救灾资金,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坚持杜绝挤占、挪用和违规行为。

  附:金坛市因灾倒损和临危居民住房核查情况统计表

  二OO八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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