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加强新时期经贸系统党员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我市工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贸局党委结合经贸系统工作实际,突出“创新、创优、创效”的主题,在经贸系统党员中全力推进 “创十星”活动。
创星目标(其中带“★”的为基本星):
★①政治理论星: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拥护党的领导,带头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理论,争做科学发展观的践行者。
★②组织活动星: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党员义务。
③公道正派星:为人处世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作风务实,不徇私情,有大局观念和团结意识。
★④廉洁守法星:勤奋工作,廉洁自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⑤维护稳定星: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努力化解单位及职工矛盾,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形成;勇于同邪教组织、封建迷信和违法行为作斗争。
⑥文明新风星:以“八荣八耻”为准则,积极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宣传教育;诚实守信,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见义勇为,扶贫帮困,助人为乐。
★⑦业务技能星: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富有进取精神,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居于本单位、本行业前列。
⑧改革创新星: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大胆改进工艺和技术,为企业节本降耗,增产增效;积极探索服务新模式,让企业、基层和群众更满意。
⑨建言献策星: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企业管理、自主创新、品牌战略、机关效能建设等建言献策有成效。
★⑩业绩突出星:围绕“三争当”,求真务实,勤奋敬业,在相应工作领域中取得显著业绩;热心为集体、为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克服形式主义,注重“创星”工作实效,局党委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在结合党员冬(春)训工作及综合上岗党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的基础上,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组织总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党员进行评星定级。对党员“创星”情况的评定,分四个等次,10星的为优秀,8-9星(其中基本星4星以上)为合格,5—7星(其中基本星3星以上)为基本合格,4星以下为不合格。创星达10颗的党员可推荐上报评选局、市级及以上优秀党员;创星基本合格的,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创星为不合格的,经批评整改仍未有明显转变的,要把其作为组织劝退的对象,必要时予以组织除名。
“创十星”活动旨在使广大党员的先进性意识明显增强,岗位能力全面提高,岗位文明充分展现,岗位贡献不断增大,为广大党员搭建发挥作用的平台,不断增强党员的先进性,为加快工贸系统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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