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市审计局经贸农保审计科分设的批复
市审计局:
你局坛审发〔2008〕9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市审计局经贸农保审计科分设为经贸与社保审计科和农业与水利、环保审计科(增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牌子),核增科长、副科长各1名,不增加人员编制,人员由你局内部调剂。
经贸与社保审计科职能: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机构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控股公司、集团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负责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的审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协助开展经济案件审计;组织经贸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农业与水利、环保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职能: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资金使用效益;负责审计市级人民政府管理的农业与水利、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农业与水利、环保工程项目审计和审计调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协助开展经济案件审计。
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