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坛安委 [2008]9号《关于印发2008年度金坛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市建筑施工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在前几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2008年继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发展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市建设局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明方
副组长:李连富、孟国芳、李洪年
成 员:许国平、王 琪、薛荣庆、汤正康、林木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坛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许国平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建筑施工企业应相应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三、工作目标
在2007年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治理建筑施工现场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月至4月):各施工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建筑安全生产的特点,制订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5月至9月):各施工企业要围绕汛期安全和“奥运会”期间施工安全,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围绕“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认真组织开展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要针对第四季度赶工期、抢任务现象增多和进入冬季的建筑施工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局安监站组织开展督查、抽查。年底,对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以及房屋拆除施工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以“高处作业、高支模、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防护用品”为重点,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具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费的提取和使用;施工企业、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落实等。
(三)有效控制高处坠落事故。认真执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范》,严格执行验收、检查制度,落实洞口、临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控制高处坠落事故。
(四)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行为考核。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发生死亡事故的,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五)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加强监管,督促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
(六)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根据《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办法》要求,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产权和使用登记备案,未登记的,一律不得使用。建筑起重机械须经过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超过使用年限的,必须予以报废。严肃查处无资质和借资质装拆塔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加强对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管理。临建设施与作业场所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彩钢板活动房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装配式活动房技术规程》搭设,严禁使用水泥预制板临时活动房屋。
(八)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新上岗民工中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贯彻落实《江苏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
(九)在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建设局将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监督检查。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存在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单位和管理人员通报批评,并严肃查处。
(十)在房屋拆除方面:严格拆除工程开工前的安全备案管理,严格拆除工程施工方案,清理无资格拆除队伍,开展拆除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落实安全防护应急预案措施,坚决遏制野蛮拆房现象,防范恶性事故发生。
二○○八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建筑 安全生产 治理方案
抄 报:常州市建设局、市政府赵钢超副市长、市安委会
抄 送:市政府办、市安监局、常州市建筑业安全监督站
金坛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5月9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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