坛建发(2008)第142号
关于高国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高国俊同志兼任金坛市龙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处主任;
聘任王小明同志金坛市龙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处副主任,免去其金坛市园林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聘任吴云龙同志金坛市龙山风景旅游区管理处主任助理(试用期一年);
聘任李 季同志金坛市建设局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朱 斐同志金坛市房地产管理处副主任、金坛市房屋安全鉴定所所长,免去其金坛市建设局建设科副科长职务;
聘任沈 钢同志金坛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夕中同志金坛市房地产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二00八年十一月一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抄 送:市政府办、市人事局、市旅游局
金坛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11月1日印发
共印4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