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内设哪些机构,具体服务内容是哪些?
根据上述职责,市建设局设6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系,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办公例会和全系统性会议的组织与协调,督促检查会议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文印、印章管理访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督促指导直属单位的劳动人事、职称、档案、保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和外事接待工作;归口管理信息工作和城建档案工作。
负责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统战、知识分子和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国防教育和拥军优属工作。
2)、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执行固定资产技资计划;研究制订局系统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并负责其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城镇建设资金安排计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局资金管理以及相关规费的征收与监督管理;负责本局和系统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以及系统内的内部审计工作;协同市物价局管理本行业产品价格和收费标准;负责城建、建筑业统计工作。
3)、公用事业科 研究制订市政公用行业的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标准、改革方案,指导和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培育指导和规范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综合管理公用事业、园林绿化工作;负责管理城市供水(含节水)、排水工作;负责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
4)、建设科 参与编制年度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扩初设计审查,组织实施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综合管理市政工程,负责检查督促城市市政设施的管养和维护,负责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和设施使用许可证。
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指导、推动城镇住宅建设,组织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综合管理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城市房屋拆迁、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物业管理以及相关企业的资质等管理工作;负责房屋本体共用部位设备维修基金和住宅区共用设施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保障所有者合法权益;负责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参与核定新建商品房价格;参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全市村镇建设的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村镇建设的政策、技术标准和管理措施,并指导检查其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创建新型示范镇、乡镇文明住宅小区、精品工程等活动,组织并开展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村镇建设综合开发和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负责指导村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和村镇房产发证工作;负责村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5)、建工科 负责拟订全市建筑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实施办法和改革方案,指导和规范全市的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报建、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交易、定额、合同、监理、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建筑业各类企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企业的设备管理 , 负责实施全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工程设计使用许可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负责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准用管理,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竣工验收,组织建筑工程质量评优以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局建设工程档案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局系统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
6)、科教科 负责拟订全市建设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综合管理工程建设、城乡建设、勘察设计技术工作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以及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局系统科技、人才开发、职工培训教育、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执业资格的管理和指导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