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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刘桂珍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18/2008-00008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司法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坛司发〔2008〕3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08-01-14 公开日期 2008-01-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刘桂珍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关于刘桂珍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坛司发〔2008〕3号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聘任:

   刘桂珍同志任基层工作科科长;

   洪加银同志任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张宗云同志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周文俊同志任法制宣传科副科长;

   史玉华同志任基层工作科副科长;

   赵罗生同志任公证律师管理科副科长;

   徐建芳同志任公证律师管理科副科长。

   聘期3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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