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将局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丁子云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工作,分管办公室。
冯琴同志:负责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分管基层工作科。
纪俊明同志:负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148法律咨询工作,分管公证律师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
马红星同志:负责法制宣传工作,分管法制宣传科。
二00八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