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全市司法干事和司法所以及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参与因民间纠纷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纠纷事件的疏导、调解;负责检查有关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指导、协调刑满释放、期满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承担市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金坛市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工作。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并实施奖惩; 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则教育;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采取适当形式安排一定时间的社区公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
科长:刘桂珍
办公电话:82833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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