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我市提出争创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和接受省“十一五”期间人口计生工作中期评估之年,切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于稳定低生育水平,推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要任务,以创建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为动力,加快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8%以上,孕前-围孕期保健率达90%以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85%以上,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出生性别比基本正常,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达标,政策兑现到位,财政人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支出均额增长,积极争创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
三、工作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
深入持久地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进一步统一对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认真落实省、市贯彻中央《决定》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一步完善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定不移地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把农村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中之重,纳入构建和谐金坛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方法和经验,实现依法行政、思想政治教育与利益导向相结合,管理与服务并举,奖励与处罚并重,建立完善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依法治理流动人口生育秩序,加大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巩固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强化管理服务措施,杜绝管理漏洞,提高计划生育水平。
金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08年3月20日
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按照开展创建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活动意见要求,扎实开展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十一五”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期评估,对各镇(区)和相关部门“十一五”目标责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趋高问题
以转变婚育观念、消除性别歧视、促进男女平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与妇联等部门协同努力,动员大众媒体和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宣传女儿成才、女儿养老等典型事例,努力形成关爱女孩、关心妇女的舆论氛围。强化有利于女孩和女孩家庭的利益导向,大力开展流动人口关爱女孩宣传教育,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的专项治理。
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省人大《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决定》和三部门《管理办法》,加强与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和落实定点引产、凭证引产和孕期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孕情监测,特别是对批准照顾再生育一孩,以及妊娠14周到28周的妇女,重点加强孕期随访服务,寓管理于全程服务之中,防止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继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有奖举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办法,加大对“两非”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三)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创新城镇社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单位和社区,设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站(点),配备专职人员。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纳入现居住地人口基数,加大投入,确保流动人口享有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逐步开展生殖健康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快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实现流动人口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和跟踪管理。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继续开展以“牵手小使者、服务新市民”为主题的活动。切实加强对社会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市综治委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履行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做好本系统的治安防范工作。结合“平安金坛”、“法治金坛”创建活动,在全市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推进年”活动,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
强化社区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功能,夯实城镇社区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加强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建设,落实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免费服务经费,建立健全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壮大志愿者队伍,组织社区居民实现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断提高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以省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项目县(市)建设为动力,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普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国情意识、人口意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婚育文化园、健身广场等阵地,加大社会化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人口理论的学习和宣传,继续坚持各级党委(组)中心组人口理论学习制度,充分发挥党校人口理论教育功能和镇(区)人口理论学校作用,加强各级党政干部人口理论教育。
拓展宣传教育的服务领域,改进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依托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进社区”等活动载体,建立完善人口文化社区、人口文化超市、人口文化广场等群众性文化阵地。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项目县(市)创建步伐,建设具有金坛特色的人口文化基地。
(五)深入开展便民维权活动,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
依托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创新便民维权的载体。简化相关证件发放的手续和程序。严禁硬性要求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回乡参加孕检,严禁户籍地到现居住地设点进行孕检,严禁大月份引产。进一步畅通便民维权的渠道,继续实施有奖举报制度。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坚持信访接待日和领导下访制度,依法规范人口计生部门的信访工作和群众的上访行为,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监督和行政监督,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严肃查处违法行政行为,维护群众计划生育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认真贯彻实施省和常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十一五”规划》,按照《金坛市城镇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好城镇违法生育清查工作。结合全市“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六)全面推进“世代服务”品牌机构建设,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涵质量
全面推进“世代服务”品牌机构建设,年内金城镇、朱林镇、直溪镇、指前镇计生服务站要建成“世代服务”站并运行。通过加大基本建设改造、培训服务人员、建立信息系统督导与评估、实施品牌宣传与推广、机构认证与验收等举措,建设融管理与服务于一体,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行政服务有机结合,充分体现综合服务功能和便民维权要求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平台。
积极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行动计划。在全市逐步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的知情选择/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与推广;避孕节育随访服务/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的监测、防治和上报;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宫颈癌早期筛查/艾滋病干预;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孕前准备与孕前指导;家庭营养指导/抗衰老保健;青少年/男性生殖健康促进,全面提升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建立出生缺陷一级干预体系,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出生人口素质的氛围。倡导群众自觉接受婚前免费医学检查。做好优生咨询、知识普及、随访服务工作,积极开展营养素的推广、孕前优生托体筛查、高危人群指导等孕前-围孕期相关保健服务,逐步形成预防出生缺陷的工作机制和规范。深化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改革,提升药具工作服务与管理水平。
(七)继续实施奖励优惠制度,建立完善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
继续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进一步完善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对象按时领取奖励扶助金。继续实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建立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社会优助制度,对独生子女或父母死亡、伤残家庭和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等造成的困难家庭予以扶助。积极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和城镇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职工退休一次性奖励制度。
把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与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等制度相结合,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开展独生子女保险、计划生育手术保险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继续开展“生育关怀零距离服务行动”,发动广大计生协会会员和社会志愿者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教育和女孩健康成长。
(八)加快统计制度改革,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加快统计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统计制度。完善人口信息共享制度,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继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完善“世代服务”信息系统软件功能,全力支持省人口计生委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巩固好市内委托服务信息系统的运行效果。设计开发“世代服务”信息系统向镇(区)“世代服务”站延伸的软件,建成互联互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数据库。维护好人口计生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工作。建设全市人口计生办公自动化协同网络平台,提高办公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九)加大人口计生经费投入,保障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
按照到“十一五”期末各级财政投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不低于30元的标准,逐年增加经费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等经费的落实。按照《关于加强全市计划生育服务阵地和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积极落实资金,加大对镇(区)“世代服务”阵地建设的投入。
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资金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专项资金在发放、管理、使用环节上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十)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队伍建设
在全系统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继续推进人口计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继续开展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加强行风监督和机关作风建设。继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重点对“两个纪律”公示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认真实施《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改进作风、创优服务”行动方案》,落实责任,健全机制,严格考核,努力打造“和谐、文明、诚信、高效、阳光、法制、廉洁”的人口计生系统。
进一步稳定和加强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争取把镇(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明确为公益型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按规定落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待遇。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按照各类人员的职业化标准进行职业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继续组织人口与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管理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落实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考核、资格认证等工作。开展“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组织乡村医生和中专学历补偿教育的培训。
金坛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08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