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又恰逢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对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的“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庆祝改革开放30周年,围绕今年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公民意识,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全市2008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从11月开始,至12月结束。
四、主要内容
1、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活动。
2、组织法治文艺进社区活动,开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深化“法律六进”活动。
3、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五送”活动。
4、组织市级机关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5、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五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
6、举行广场法制宣传图片展。
7、通过媒体专版开展“12·4”活动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8、制作法制宣传贺年卡。
五、具体要求
1、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好本镇、本部门的“12·4”宣传活动。要结合各自特点,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实施,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组织好集中宣传活动。
2、各镇、各部门的宣传活动要突出主题,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采取如法治文艺、有奖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寓教于乐,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3、各镇、各部门要将开展“12·4”活动的情况及时总结,有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形成信息材料,并与司法局法制宣传科联系。联系电话:82818298 电子邮箱:jtsfjxck@163.com
中共金坛市委宣传部 金坛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金 坛 市 司 法 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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