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市级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就编制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安排政府财力,努力保障“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就业、科学、文化、公共卫生、生态和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重点支出需要。继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完善预算决策和管理制度,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精细和透明,逐步健全绩效评价体系,促使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
二、编制范围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都要编制部门预算(含非税收入已纳入预算内管理的单位)。另外: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按部门预算要求编制预算,但不使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编报,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单独上报财政部门;差额单位只对财政补助经费部分编制部门预算。
三、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几个具体内容
1.人员经费编制问题。
行政单位的人员经费按公务员工资改革政策和我市落实国家津(补)贴政策的有关规定由财政统一编制。
事业单位按现行政策编制人员经费支出预算。年终一次性生活补贴由财政部门按照上年水平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2.关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标准问题。
2009年行政事业单位仍执行2008年市级公用支出定额标准。学校类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按有关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3.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问题。
根据苏财行[2007]24号《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规范津补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文件精神,规范津补贴后,需计提或交纳的有关经费、费用,在国家未出台新的规定前,暂按规范前的计提基数及规定比例计算。
4.关于收入预算的编制问题。
部门预算收入按《金坛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金坛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范围编制。
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收入预算时,要根据国家的各项收费政策,全面考虑影响收入的各项因素,积极可靠、实事求是地预测编制2009年非税收入,收入计划原则上按2008年的预测数为标准。对因政策变化导致收入计划变动较大的,需提供文件依据或情况说明。
对单位在预算年度实现的预算外收入比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外收入预算数的超、短收部分,继续按《金坛市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坛政发[2001]138号文)第十五条规定执行。
5.关于支出预算的编制问题。
支出预算按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的方法分别按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三部分。基本支出预算由财政部门按照支出定额标准和工资统发等有关资料直接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继续划分为基本建设项目和行政事业项目两大类,行政事业类项目主要包括:政策性专项项目、经常性专项项目、其他专项项目。财政部门将对各预算单位上报的经常性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从严压减应属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的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综合预算的原则。项目支出预算要体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要求。
(2)坚持科学论证,合理排序的原则。各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按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对市委、市政府已定项目以及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必须编入部门预算,不得留硬缺口。财政部门严格审核后视当年财力状况择优进行安排。
(3)坚持追踪问效的原则。财政部门和各主管部门对财政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实施过程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绩效考评、追踪问效。
项目申报的条件、要求及审核和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
其他支出预算。分为补助下级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税金支出、征收成本、经营支出、省市直拨专项支出等部分。
四、编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1.继续实行“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
2.时间安排:
9月11日召开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0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布置会议。
2008年9月25日前,主管部门和直属单位先将(1)2008年9月份工资发放清单(统发工资和按规定自行发放部分,主管部门应附报所属单位工资单)。(2)单位基本情况附报资料。(3)公积金按2.5 :1标准执行的人员名单。(4)项目支出的建议计划表(纸质材料或软盘)。(5)离休人员增发一个月或一个半月工资的发放名单。(6)遗属补助发放单(7)特岗津贴(同意发放)的发放单上报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编报的预算收支建议计划表及软盘,下属单位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将建议计划表及软盘报财政部门,市直属单位直接上报财政部门。
2008年9月25日—10月30日,市财政局审核单位“一上”预算建议数,并下达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控制数。
2008年11月10日前,各主管部门将各单位“二上”预算上报财政部门,直属单位直接上报财政部门。
2008年11月11日— 12月15日。市财政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审核汇总。报市政府同意后,将2009年市本级预算草案提交市人大,审议通过后,市财政局在30日内批复到市本级各部门。各市级主管部门应自市财政局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五、编制要求
1.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充分发挥零基预算、综合预算在履行部门职责、保障资金供给、发挥资金效益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部门职责与工作任务,合理确定2009年年度收入计划,分解确认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准确、科学地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部门收支预算,为保障履行职能,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打好基础。
2.从严从紧编制支出预算。
2009年是我市向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迈进的关键之年,人员经费等刚性支出比重增加,关系民生、社会保障的支出增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现,为了集中财力办大事,市级各部门预算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贯彻市委、市政府创建节约型机关的号召,从严编制年度预算,从紧控制各项支出,在确保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
为强化预算约束,保证部门职能的履行,市级财政部门一方面要加强与审计部门的联动,一方面要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加大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力度,对预算单位隐匿、转移、虚报非税收入,挪用项目经费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依法予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