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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2009年江苏省防雷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索引号 703636814/2008-0010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气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苏气会发〔2008〕11号 发布机构 气象局
生成日期 2008-10-16 公开日期 2008-10-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组织2009年江苏省防雷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关于组织2009年江苏省防雷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苏气会发〔2008〕11号

  根据《江苏省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省气象学会拟于2009年元月组织全省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技术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申请参加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或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单位从业。

  (4)申请参加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证考试的,应当具有防雷、通信、电子、电力、建筑、计算机或气象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已取得工程师以上职称)。

  申请参加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考试的,应当具备防雷、通信、电子、电力、建筑、计算机或气象等专业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检查,无色盲、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等影响防雷工作的疾患,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触犯刑法受过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5年的;

  (3)被开除公职不满5年的;

  (4)曾被取消考试资格不满二年的。

  三、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所地证明或从业证明;

  (4)有身体健康要求的,还应提供健康状况证明;

  (5)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二张。

  四、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7日—2008年10月31日。

  报名地点:江苏省防雷中心(南京市昆仑路16号2楼)。

  报名及考试费:报名费20元,设计资格考试费80元,施工资格考试费80元。

  联系电话:025-83287190,025-83287148。

  联系人:叶玉珍、彭海燕。

  五、考试内容

  (1)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

  《江苏省防雷专业设计、施工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2)防雷技术标准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3)雷电与防护技术基础、建筑防雷工程与设计。

  六、其它事项

  (1)为便于应试人员学习和掌握防雷技术基础知识、防雷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考前将围绕考试内容组织3-4天的专题讲座和学习辅导;有意参加者请在“申请表”上注明,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2)为了准确掌握考试人数,严格有关考试规则,切实组织好本次考试,请应试人员务必按时报名,如实填写申请表,逾期截止,一律不予受理。

  (3)有关考试的具体信息请关注江苏防雷信息网(www.jsfl.gov.cn),江苏省气象学会网站(WWW.jsms.jsmb.gov.cn)。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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