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省气象学会拟于2009年元月组织全省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技术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申请参加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或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单位从业。
(4)申请参加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格证考试的,应当具有防雷、通信、电子、电力、建筑、计算机或气象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已取得工程师以上职称)。
申请参加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格证考试的,应当具备防雷、通信、电子、电力、建筑、计算机或气象等专业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检查,无色盲、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等影响防雷工作的疾患,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触犯刑法受过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不满5年的;
(3)被开除公职不满5年的;
(4)曾被取消考试资格不满二年的。
三、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所地证明或从业证明;
(4)有身体健康要求的,还应提供健康状况证明;
(5)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二张。
四、报名时间:2008年10月27日—2008年10月31日。
报名地点:江苏省防雷中心(南京市昆仑路16号2楼)。
报名及考试费:报名费20元,设计资格考试费80元,施工资格考试费80元。
联系电话:025-83287190,025-83287148。
联系人:叶玉珍、彭海燕。
五、考试内容
(1)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江苏省气象管理办法》;
《江苏省防雷专业设计、施工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2)防雷技术标准规范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3)雷电与防护技术基础、建筑防雷工程与设计。
六、其它事项
(1)为便于应试人员学习和掌握防雷技术基础知识、防雷技术标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考前将围绕考试内容组织3-4天的专题讲座和学习辅导;有意参加者请在“申请表”上注明,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2)为了准确掌握考试人数,严格有关考试规则,切实组织好本次考试,请应试人员务必按时报名,如实填写申请表,逾期截止,一律不予受理。
(3)有关考试的具体信息请关注江苏防雷信息网(www.jsfl.gov.cn),江苏省气象学会网站(WWW.jsms.jsmb.gov.cn)。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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