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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意见
索引号 014138828/2008-00019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价综[2008]27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8-03-19 公开日期 2008-08-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意见
 
关于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的意见
坛价综[2008]27号
   为认真贯彻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水平,建立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坛委发[2008]6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08年价格部门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价作风[2008]82号)精神,现就我局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作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
   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发展环境、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局在改进作风和加强效能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一定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和富民强市总目标,突出又好又快发展主题,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办事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塑造机关良好形象,确保实现“四提升一满意”目标:创新管理机制,促进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改进审批制度,促进审批服务效率提升;转变机关作风,促进干部队伍形象提升。力争年终社会评议满意度达98%以上。
   二、突出重点,完善措施,把改进作风、提高效能贯穿于全局工作的始终  
   改进作风、提高效能,重点要在遵守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机关作风和创新工作方式上取得实效。要以此为突破口,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作风和效能问题,力求在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上有新的提升。
  (一)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效能建设基本制度,办事服务做到“简化、明确、快速、高效”。对来局办事的人员,要做到热情接待,不得相互推诿、拖拉。承办人要有问必答,对办理时限、办理结果作出承诺。
  (二)规范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认真落实《金坛市物价局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切实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所有价格行政行为严格控制在法律范围之内,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为了部门利益和个人私利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
  (三)提高服务质量。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不断增加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为发展、为基层、为群众服务水平,真心实意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要增强责任意识,机关工作人员要恪尽职守,相互补台,对基层提出的问题要主动协调解决,不把自己应负的责任,转嫁到下一个环节,真正做到层层负责,人人把关,环环紧扣,形成严密的工作流程和完整的运转机制。
  (四)履行价格职能。建立健全我市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数据库,完善涉企收费手册、企业交费登记卡、农民负担监督卡和市民缴费指南,切实落实按照下限标准收费规定,巩固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收费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的现象。加强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房地产价格等热点、难点价费的监管。
  (五)加强作风建设。全体干部职工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制订个人“改进作风、创优服务”行为规范,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深入开展机关中层干部民主评议。同时,严格执行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会议(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上下班迟到、早退和会议(学习)无故缺席三次以上,予以通报批评;严格执行请、销假有关规定,请假1天(含1 天)以上中层正职必须向分管局长、局长请假,科长以下干部及人员必须向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请假,并由科长做好登记工作。除招商引资外,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严禁在工作时间内玩电脑游戏、炒股、打扑克、打麻将、下棋、聊天等,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奖金3000元,所在科室负责人扣发15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年度考核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严禁外来人员来玩电脑。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改进作风、提高效能建设落到实处
   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作,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切实把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摆上突出位置,以坚定不移的态度、坚强有力的工作,扎实有效地加以推进。 
   (一)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为及时研究和协调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局党组决定成立“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汤炳芳局长任组长,闫炳泉书记、徐国良、唐文武、傅小平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作风效能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成立督查小组,由唐文武副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督促检查工作。
  (二)实行岗位责任制,逐级负责。全面落实机关作风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党政一把手对作风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自觉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既抓分管工作出成绩,又要抓作风建设出成果;各科室负责人是科室作风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科室作风建设负全面责任,对本科室发生违反作风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人和事,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管理不力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对违反改进机关作风,加强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按照市政府《金坛市市级行政机关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坛政发[2003]41号)和市政府办《金坛市市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效投诉认定处理办法》(坛政办发[2007]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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