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配合“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不断改进和提升品牌服务形象,树立明理诚信、服务大众的社会风尚,营造健康有序的经营秩序和市场环境,打造一批优秀品牌服务企业。现就2007年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中质量(计量)诚信单位考核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措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消费者认可、社会监督的基本思路,评选出以信用为本、操守并重,切实注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质量(计量)诚信单位,以此大力倡导基本道德规范,努力解决广大群众关心的“吃、穿、用、住、行”等方面存在的质量(计量)问题,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和谐发展。
二、考评原则
考核评审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自愿原则;
2、坚持评审从严原则;
3、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原则。
三、考评范围
金坛市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四、考评条件
1、开业经营2年以上(含2年),未因质量、计量或诚信经营等方面原因受到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的。
2、诚信维权意识强,对消费者投诉有专人负责,且能积极处理,解决率达98%以上。
3、社会形象好,诚实守信,切实履行承诺,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
4、不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不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遵守公正、公平、诚信原则,不搞欺诈、恶意销售。
5、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一切不正当经营行为。
五、主办单位
中共金坛市委宣传部、常州市金坛质量技术监督局、金坛市建设诚信金坛工作办公室。
六、组织机构
成立金坛市质量(计量)诚信单位考核评审活动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徐忠敏
副主任:贺美华、王群
成 员:祝洪林、孟明刚、吕建民、赵蓉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吕建民同志兼任。
成立质量(计量)诚信单位考核评审委员会。主要由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群体代表共同组成。
七、考评程序
1、申报(5月18日——6月20日):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到组委会办公室领取申报表,将填好的表及配套的申报材料报组委会办公室(南环二路质监局310室)。
联系人:吕建民 联系电话:2356003
2、初审(6月20日——6月30日):由评审委员会依照评选细则和考核细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选单位名单。
3、全社会参评(7月1日——7月30日):将参选单位名单、评选原则和条件公布于众,发放一定数量问卷调查表,同时设立政府网站和电话参与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公众意见。公众参与热线电话:12365
4、现场考核(8月上旬):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考核。
5、评审(8月中旬):组委会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供的社会参评及现场考核结果,综合评定出质量(计量)诚信单位候选名单。
6、公示(8月21日——9月4日):将评选出的质量(计量)诚信单位候选名单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公示15天。
7、表彰(9月8日):公示期满,对合格的金坛市质量(计量)诚信单位进行表彰。
金坛市委宣传部 金坛质监局 金坛市诚信办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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