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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建筑登高架子工安全技术初训和复训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号 753901495/2007-0001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应急管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安监[2007]17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07-04-28 公开日期 2007-04-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建筑登高架子工安全技术初训和复训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建筑登高架子工安全技术初训和复训培训班的通知
坛安监[2007]17号

   为切实提高建筑登高架子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和减少因缺乏安全技能与知识、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因素而引发的各类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细则》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举办建筑登高架子工安全技术初训和复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训对象及时间安排

   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经过半年以上实习、具备建筑登高架子工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目前尚未领取特种作业IC卡的人员必须参加初训;

  初训日期:5月15日至5月19日(上午8:30报到)

   二、复训对象及时间安排

   凡在2005年6月底前(即2007年6月底到期的)参加过培训、现仍在岗位上工作的登高架子工必须参加复训;

  复训日期: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8:30报到)

   三、培训地点

   金坛市建工学校(市建设局大院内)。

   四、培训费用

   初训人员每位交教材资料费、培训费、实习费310元,IC卡费20元,合计330元;复训人员每位交教材费、培训费155元,IC卡费20元,合计175元。食宿费用自理。

   五、需带资料:

  1、《培训人员体检表》、《培训人员登记表》,报名时另交1吋彩照1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初中毕业以上,没有学历证书的单位出具证明)。

   3、复训人员还需携带《特种作业IC卡》。

   培训班组织、后勤等工作由市建设局安监站负责,请各单位做好学员送培工作。

   联系人:林木森    2355526    王  伟    2824215

   附:《培训人员体检表》、《培训人员登记表》(可复印)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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