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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安全技术初训和复训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号 753901495/2007-0000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应急管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安监[2007]13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07-03-26 公开日期 2007-03-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安全技术初训和复训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塔式起重机司机及指挥工安全技术初训和复训培训班的通知
坛安监[2007]13号

   为切实提高塔吊司机及指挥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和减少因缺乏安全技能与知识、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等因素而引发的各类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细则》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举办塔吊司机及指挥工安全技术初训和复训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训对象及时间安排:

   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经过半年以上实

  习、具备塔吊司机及指挥工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目前尚未领取特种作业IC卡的人员必须参加初训;

  初训培训日期,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5日(上午8:30报到)。

      二、复训对象及时间安排:

   凡在2005年6月底前(即2007年6月底到期的)参加过培训、现仍在岗位上工作的塔吊司机及指挥工必须参加复训;

  复训培训日期,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2日(上午8:30报到)。

      三、培训地点:

   金坛市建工学校(市建设局大院内)。

      四、培训费用:

   初训人员每位交教材资料费、培训费、实习费310元,IC卡费20

  元,合计330元;复训人员每位交教材资料费、培训费155元,IC卡费20元,合计175元。食宿费用自理。

      五、需带资料:

   1、《培训人员体检表》、《培训人员登记表》,报名时另交1彩照1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初中毕业以上,没有学历证书的由单位出具证明)。

   3、复训人员还需携带《特种作业IC卡》。

   培训班组织、后勤等工作由市建设局安监站负责,请各单位做好学员送培工作。

   联系人:林木森  2355526        王  伟  2824215

   附:《培训人员体检表》、《培训人员登记表》(可复印)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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