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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举办电工、焊工安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索引号 753901495/2007-0000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应急管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安监[2007]9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07-02-06 公开日期 2007-02-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举办电工、焊工安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举办电工、焊工安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坛安监[200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江苏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市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多,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初训、复训的也比较多的实际,为了进一步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提高持证上岗率,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举办电工、焊工安全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训班工种:电工、焊工。

   一、培训时间:2007年2月26日(正月初九)至3月4日。

   培训地点:金坛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劳动大厦六楼),联系电话:2824215。

   二、培训费用:初训人员需交培训考核费:电工330元/人、焊工360元/人;复训人员需交培训考核费:电工175元/人、焊工190元/人;上述费用中均包括代收的IC卡费20元/人。

   三、考核发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全国统一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四、注意事项:培训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身份证照片3张,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必须初中以上学历)。

   五、报名方式:各镇(区)、各部门参加培训人员由各镇(区)、各部门安监办将此通知转发给有关企业、单位,组织人员报名;个体从业人员直接到劳动大厦六楼报名。

   希各镇(区)、各部门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电工、焊工参加培训,过期不候。凡发现无证上岗和持失效证上岗,将按有关规定查处。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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