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八年价格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服务发展、关爱民生、促进和谐”为主题,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和谐发展;增强价格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价格部门社会形象;坚持依法行政,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继续加强监管调控工作,努力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一是扎实做好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常规监测和对资源性产品价格及节日市场价格的重点监测,着力提高分析质量和预警预报水平,密切关注价格运行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一步提高价格异常波动的市场应对能力。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农资价格干预政策,切实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努力保持粮食、农资、化肥价格的基本稳定。三是综合运用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调控手段,增强政府对市场物价的调控能力。
(二)积极应对资源价格改革,稳妥疏导价格矛盾。一是开展对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以及由此带来的公用事业价格矛盾的专题调查,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情况,制定好供水价格、天然气价格和供热价格专项工作预案。二是强化成本监审,畅通信息渠道,变被动提价为主动调控疏导。三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及时疏导价格矛盾,逐步建立并完善上游价格与下游价格的联动机制,以体现政府定价中的市场导向、以人为本、协调平衡等基本原则。
(三)加强涉农价格监管,服务新农村建设。密切跟踪粮食价格走势,配合研究建立以目标价格为核心的粮食价格综合补贴制度,努力使粮食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上。逐步改革化肥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化肥价格监管政策,合理确定我市化肥出厂和销售价格,努力保持化肥价格稳定。完善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办法,分步实施面向农民开征的污水处理费政策。全面清理整顿涉农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各项收费,取消不合法收费,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鼓励农民进城务工。加大对农民建房、婚姻登记、计划生育等领域的收费管理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分析,继续编发《为农服务价格信息》。巩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成果,发挥市、镇、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作用,建立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围绕软环境建设,搞好三项服务。一是为政府提供价格政策和价格成本数据服务;二是定期到企业走访,了解涉企收费情况,为企业发展提供各项价格信息服务;三是为涉企执收部门提供收费政策服务。同时,加强涉企收费监管,继续开展清费治乱,抓好收费公示制度的落实和软环境建设涉费考核考评工作,解决好优化发展的价费环境问题。
(五)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一是加强对成品油、电力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二是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三是加强对住房价格的检查,严肃查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价外加价和不执行“一价清”规定的行为。四是继续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积极推行明码实价,培育“价格诚信单位”,营造诚信兴业的市场环境。
(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完善社会监督服务网络。通过“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全面的价格政策服务,把价格监督、服务范围延伸到价格公示、法规宣传、政策咨询、投诉受理、负担调查、信息服务和社情民意等多个方面,形成覆盖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服务网络,把知情权、参与权和投诉权交给广大人民群众,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进一步加强价格基础性工作,提高价格工作水平。一是根据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和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成本监审工作制度,推动成本监审工作健康开展。二是进一步加强价格鉴证、价格认证工作,巩固和扩大涉案物品价格鉴证业务,大力开展对社会的价格认证工作,做大做强价格认证工作事业。三是进一步加强价格宣传和工作交流,围绕不同时期价格工作的重点和形势需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价格政策和重要价格工作,科学把握价格宣传的方向和力度,发挥好价格宣传的舆论引导作用。
(八)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物价队伍。一是提高干部素质。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物价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促进物价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调研,认真研究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摸清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提高全市物价工作的水平。三是转变工作作风。要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在干部队伍中牢固树立服务观念、法治观念、市场观念、创新观念、群众观念,始终保持务实为民、清廉高效、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把物价新风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