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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当和平卫士、做和谐使者”“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13910X/2007-00001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局〔2007〕11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07-01-23 公开日期 2008-03-3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当和平卫士、做和谐使者”“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当和平卫士、做和谐使者”“春风行动”的实施意见
坛公局〔2007〕11号

   为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推动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真正把省厅、常州市局有关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市局决定,在全局上下全面开展以“当和平卫士、做和谐使者”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倡导和号召全体民警立足本职岗位,通过采取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关心帮助服刑人员子女、帮扶资助特殊困难家庭等具体措施,献爱心、送温暖,解民忧、促和谐。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最大限度”的要求,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整改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抓源头、抓长远,做力所能及、实实在在、长期有效的事,倡导和号召全体民警教育帮助一个人、温暖感动一家人、影响密切一片人,把为民爱民做到根本上。通过努力,从源头上增加一大批和谐因素,减少一大批不和谐因素,树立共产党人、人民警察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奋力推进平安和谐进入新境界,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是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广泛动员、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倡导和号召全体民警自觉自愿地帮助一个家庭、培养一孩子、为国家和社会做一份贡献。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力所能及的原则,引导民警根据自身的工作岗位、家庭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帮扶对象,采取合适的帮扶方式。各单位不得以组织名义下达行政指令,不提硬要求,不搞强行摊派,而是从培养民警爱心、责任和意识的角度进行正确引导,强调力所能及,强调不只是经济上的资助,不在于能拿多少钱,更重要的是精神上的关心爱护,给予其亲人式的关怀、家庭式的培养、师长式的引导或朋友式的帮助。

      二是结合本职、突出重点的原则这是“春风行动”的一个鲜明特色,也是“春风行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由于机关与基层的工作特点不同,帮扶的侧重点也应有所区别。机关民警主要是通过适当的经济资助帮扶生活无助的孤儿、失学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基层所队的民警主要是结合岗位特点关心帮教失足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以及鳏寡孤独无人照料的老人等对象。同时,根据警种、岗位特点,采取相应的帮扶方式和帮扶措施。各部门不要给民警增加额外负担,而是引导民警结合工作、立足辖区,做有心人。

      三是精神为主,方式多样的原则。“春风行动”不等同于以往的爱民实践活动,不能拘泥于物质上的资助,更重要的是思想上、精神上的关心爱护。特别是对失足青少年和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更要做好教育转化和精神引导。

      四是长期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春风行动”不光是做一两件好事,而是日积月累、滴水穿石、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地长期坚持,尽个人的力量做好关心下一代、培养接班人的工作,做好打牢群众基础、促进长治久安的事情。各单位要引导、鼓励民警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做好长期帮扶工作,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力争真正取得实效。

   三、方法步骤

      1.开展调查摸底。1月31日前,各单位集中时间,通过深入群众调查、到相关部门了解等办法,结合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对本地生活非常贫困的家庭、亟待帮助的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排摸,列出重点帮扶对象,填写《金坛市公安局“春风行动”帮扶对象登记表》(见附表1)。重点排摸以下人员的情况:①直系亲属缺少能力教育管理的失足青少年;②正在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③本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儿童、生活贫困的孤儿;④本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大、中学生;⑤鳏寡孤独、无人照料的老人。

      2.建立帮扶关系。各单位要根据调查排摸情况,确定需要帮扶的对象,并组织民警自愿建立帮扶关系,基层所队及刑警、交巡警大队原则上要做到每个民警至少与一个帮扶对象建立帮扶关系。机关科室要主动与联系点派出所联系,选择适当的帮扶对象。同时,根据省厅关于在“春风行动”中苏南苏北开展结对帮扶的要求,机关科室的民警还将以党支部为单位,在苏北欠发达地区选择帮扶对象建立帮扶关系。对民警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帮扶承诺的,各单位要及时安排其他民警接手;承担帮扶任务的民警家庭发生变故造成生活困难、无法履行资助等帮扶承诺的,该民警所在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以保证民警继续完成帮扶工作,同时给予其特殊照顾,帮助解决后顾之忧。

     3.落实帮扶措施。每个自愿参加活动、已经建立帮扶关系的民警,都要根据帮扶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长期的、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明确帮扶的方式和目标,努力改善帮扶对象的成长、生活环境,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达到预期效果。对失足青少年,要通过耐心细致的经常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其走上正道,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对正在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通过做“代理家长”等形式,给予多方面的关心爱护和教育引导,化解可能产生的不良情绪,使其不因父母的问题而影响健康成长;对本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儿童、生活贫困的孤儿,给予资助帮扶,直到其完成9年制义务教育;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大、中学生,给予资助帮扶,帮助其解决最基本的学习或生活需要,直至毕业;对鳏寡孤独、无人照料的老人,要经常上门帮助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使其安度晚年。

  在立足自身做好帮扶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将排查掌握的突出社会矛盾、特殊困难群众的情况向地方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及有关部门汇报,提出建议,当好参谋,与有关方面协调配合,努力推动问题的解决。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春风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长张培忠同志任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具体负责帮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进,做好经常性工作规划,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五、几点要求

   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是公安机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爱民实践,是一项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民心工种,是新形势下建立和谐警民关系的实际行动,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在观念、思路和方法上的创新之举。

      一要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各警种要教育引导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开展“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真正把活动的过程作为提升思想境界、加强党性锻炼的过程,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好帮扶工作,向亟待帮助的困难群众伸出温暖有力的援助之手,关爱一个家庭,培养一个人才当和平卫士、做和谐使者。各单位领导要带头做好帮扶工作,为民警作好样子、当好表率。

      二要实施项目管理。各单位在“春风行动”中要按照“一警一人”的目标,采取项目管理、立项推进的方法,要求民警认真填写帮扶对象登记表,指导民警制定帮扶目标、帮扶计划,逐人建立帮扶工作档案,实行“一人一档”,随时记录帮扶工作情况,同时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督促,掌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对近年来一直坚持帮扶困难群众的民警和帮扶对象,也纳入“春风行动”。

      三要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各单位要立足岗位、立足实际,把“春风行动”融入当前的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之中,以实际行动把帮扶措施落到实处;要把“春风行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部门帮村、党员民警帮户”、“访十百千万”、“文明单位创建”、“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春风行动”的形式和内容,不断把“春风行动”引向深入。

      四是强化典型宣传。各单位要对多年来在帮扶帮教等方面的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进行总结宣传,为广大民警树立学习榜样。同时要及时总结帮扶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对帮扶工作中涌现出先进典型,要大张旗鼓地宣传,以典型激励影响带动广大民警积极参与到促进社会和谐“春风行动”中去。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民平安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成果,以营造良好的崭新形象。有关“春风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统一扎口在市局宣传科。各单位组织开展“春风行动”面上情况实行周报制,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统计(见附表2)以及先进典型事迹于每周四上午11点前上报市局组织教育科。“春风行动”的综合情况实行月报制,于每月20日上午11点前上报。联系电话:2396076。电子邮件信箱:songxiufang@ gaj.jts.czx.js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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