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个月来,全国生猪供求紧张,我市肉价也持续走高。时值盛夏是生猪“高热病”易发季节,各地疫情已呈流行态势,生猪市场供应更加趋紧,为保证我市肉品市场正常供应,确保消费者食肉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定点屠宰厂(场)要发挥主渠道作用 。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积极联系生猪货源,不断拓展生猪供货渠道,以保证我市肉品市场繁荣。定点屠宰厂(场)应加强同生猪养殖户的联系,寻找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形成厂场挂购局面,市金谷牧业要抓住机遇,发挥龙头企业带头作用,加大养殖基地生猪产出,不断提高市场份额,促进我市生猪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屠宰场点管理,保证出厂(场)肉品质量 。定点屠宰厂(场)要严格管理制度,切实把好生猪进厂(场)关、屠宰关、检疫检验关和出厂(场)关。生猪进厂要严查“三证”(检疫证、非疫区证明,车辆运输消毒证),严禁从疫区调进生猪。屠宰生猪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做到胴体、头蹄、内脏三不落地。对生猪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要按照农林部门有关规定实施,并做到与生猪屠宰过程同步,对检出的不合格生猪及其产品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加工后经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出厂(场),一定要凭检疫证和验讫印章放行出厂(场),并做到随货同行,杜绝一切不合格生猪产品流入市场。
三、落实动物防疫措施,全力防控生猪疫情 。夏季是生猪疫情高发季节,各定点屠宰厂(场)要提高认识,落实措施,积极配合市兽医部门做好屠宰厂(场)点的动物防疫工作。一是对圈存生猪要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做到快进快宰,圈养时间原则上控制在24小时以内。二是加强屠宰厂(场)卫生消毒管理。对存猪圈舍、屠宰车间、屠宰设备等重点区域要做到日清日消毒,防止病 源滋生。三是严格疫情处置制度。发现疫情要及时如实的按规定程序上报,防止疫情蔓延。
四、建立健全统计报表制度 。各定点屠宰厂(场)每月5日前必须向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上报屠宰统计报表。(市生猪办地址:沿河西路52号,电话:2825726)
五、加大屠宰执法监管,确保上市肉品质量 。市屠宰执法大队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联系,进一步加大屠宰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生猪违法行为,同时,要注重对屠宰加工企业的监管,实现从生猪进厂(场)、屠宰加工、检疫检验,肉品出厂(场)的全程监控。各定点屠宰厂(场)要主动和各镇分管领导沟通,对区域内的私宰情况及时通报市生猪屠宰管理稽查大队,确保合格肉品上市流通。
二〇〇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