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力推进农村和社区和谐文化建设,扎实有效地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局制定了2007年群众文化工作意见,现下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市群众文化工作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和谐文化建设为主题,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以第三届文化艺术节为平台,大力开展百姓喜闻乐见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我市城乡54万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二、阵地建设:
各镇(区)文化站要以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市为契机,强力推进文化阵地建设,具体要求是:(1)各镇(区)(金城镇、开发区除外)要在2007——2008两个年度内,完成文化站站房面积(最低为800平方米)达标建设工作。
(2)2007年度,各镇(区)所辖的所有行政村必须全部建成文化示范村。
三、群众文化活动:
各镇(区)文化站要以现有的文化基础设施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具体是:(1)要以“文化百村行”为平台,积极配合市文化馆开展送文化下乡工作。(2)要以乡镇文化广场和社区文化广场为主阵地,组织好开展广场文化活动,要求各镇(区)全年至少举办一场以上夏季广场纳凉晚会。(3)要利用各大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节庆文化活动。
四、文化遗产保护:
今年,各镇(区)群众文化工作要在创建“特色文化镇”上下功夫,努力提升本镇(区)区域内的文化特色和内涵。具体地讲:就是对本镇(区)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全面的普查、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大力扶持和培植农民自办的富有特色的文化团队,努力使他们成为提升本镇(区)文化内涵的有效载体,从而提升本镇(区)的历史文化积淀,建设 “特色文化镇”。
金坛市文化局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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