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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推进“研训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索引号 014138844/2007-0003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教育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教研训字〔2007〕3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07-11-22 发布日期 2008-03-1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推进“研训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关于推进“研训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坛教研训字〔2007〕3号

   为有效推进“研训一体化”工作,促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专业化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教研、科研、师训、电教等工作的发展要求,制定我市“研训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加强研训机构建设,做好研训中心层面的“研训一体化”推进工作

   (一)加强研训机构建设,提高研训工作水平

   1.加强研训中心管理机构建设。制定中心各部门工作职责,明确责任,促使各部门在工作中做到既各负其责又通力合作,确保中心工作有序协调发展。

   2.加强研训工作规划建设。研训中心要按照“研究、指导、服务、管理”等职能要求,根据我市教育教学实际制定研训工作三年发展总规划;各学科依据总规划及学科特点制订学科研训工作三年发展规划。

   3.加强研训网络建设。加强“金坛教育研训网”建设,扩展教学、科研及培训资源;增强研训网的交互功能,支持并发展网络研训。

   4.加强与高校及省市教研、师训、电教等部门的联系,争取学术支持;适时组织“研训一体化”学术交流活动。

   (二)加强研训队伍建设,提高研训员的综合素质

   5.制定研训员工作职责。依据研训工作要求制定研训员工作职责,促使研训员按照“研训一体化”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有效开展学科研训工作。

   6.制定并完善研训工作考核办法。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制定并完善研训工作考核办法,调动研训员的工作热情,提高研训工作质量和效率。

   7.支持研训员的专业发展。研训员要制订个人专业发展计划,确定学习与研究重点方向;研训中心每月举办一次研训员学术沙龙活动;建立研训员专业成长保障与激励机制,支持研训员的学科教研、教育科研、业务进修和学历提升。

   8.发展兼职研训员队伍。 面向全市学校公开招聘一批兼职研训员,加强对兼职研训员的管理和专业发展支持,充分发挥其骨干带头作用,通过有效举措激励其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9.积极开展工作室研训。鼓励研训员(包括兼职研训员)在“金坛教育研训网”建立工作室并开展研训活动,以工作室带动团队发展。制定工作室考核及奖励政策,努力使研训员工作室成为引领本学科课程建设和促进自身专业发展的平台。

   (三)加强教育科研工作

   10.加强课题研究工作。健全“研训一体化”课题研究组织,面向研训中心各学科及学校发展子课题,按计划积极而稳妥地推进“研训一体化”课题研究工作。

   11.加强理论学习与研修工作。围绕“研训一体化”主题,积极开展学习、研究与交流活动。研训员每学年负责一次主题(或专题)学习交流活动;研训中心适时组织面向全市的学习交流活动。

   12.组织“研训一体化”主题沙龙活动。根据主题内容安排面向研训中心或学校教师参加的学术沙龙活动。

   13.开展“研训一体化”专题征文活动。根据“研训一体化”的工作进程,适时组织专题征文活动,并择优在《金坛教育研究》等刊物上发表。

   二、加强“研训一体化”实验基地建设及校本研训推进工作

   14.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状况及发展需求调研工作。面向全市中小学开展问卷调查,了解我市教师的专业发展现状及发展需求,以提高研训工作的针对性。

   15.建立骨干教师专业发展档案。将对全市中小学各类骨干教师开展调研,逐步建立骨干教师专业发展档案,为其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16.加强“研训一体化”实验基地学校建设。确定第一批“研训一体化”实验基地学校,开展校本研训试点工作;制定“研训一体化”实验基地工作要求;确定“研训一体化”实验基地联系人,协调研训中心与基地学校的工作。

   17.组织“研训一体化”观摩交流活动。适时组织“研训一体化”实验基地学校对外开展观摩交流活动,以总结并推广经验,促进“研训一体化”工作在我市中小学的全面开展。

   18.开展组班研训活动。通过组班研训形式,分批开设常州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金坛市级学科带头人等研训班,逐步推进教师研训工作,并使之与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我市教师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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