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发改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二00七年物价工作总结
索引号 014138828/2007-0007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综[2007]148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7-12-30 公开日期 2008-03-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二00七年物价工作总结
 
二00七年物价工作总结
坛价综[2007]148号
      今年以来,市价格部门紧紧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发展、关爱民生、促进和谐”为主题,认真实施国家价格调控措施,切实加强价格管理,深入开展清费治乱,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增强价格服务意识,扎实推进“和谐物价”建设,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认真落实价格调控措施,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1、落实价格监测报告制度。按照省监测新制度要求,落实8个定点监测单位及采价人员,其中:新增3个监测点,抓好粮食、主要副食品、化肥、建材等33大类130多种商品(服务)价格的常规监测,搞好月度、季度监测分析。配合国家出台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及时组织对成品油、药品市场供求情况、价格执行情况的专题监测,增强价格预警预测能力。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等农副产品市场动态,实行“一日一报”制度,共完成种子、春茧、生猪、粮食等相关分析材料30余篇,为上级部门经济和价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落实稳定商品住宅价格政策。一是根据省市《关于2007年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商品住宅价格管理的工作意见》精神,结合与建设、工商部门对我市房地产综合检查中发现的价格违规问题,及时召开全市房地产价格管理工作会议,明确有关价格政策界限,重申商品房“一价清”制度,印发《金坛市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并将代收规费和代办费用统一纳入房价之中,以一个价格与购房者结算,使商品住房价格“一套一标”规范于开盘之前,贯穿于销售始终,切实稳定房价,维护购房者利益。二是加强普通商品房价格审核,全年共审核普通商品房77.10万M2,综合均价为2559.56元/M2。三是改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监管办法,对新开工的住宅小区物业收费实行招投标管理,从紧核定物业服务费指导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尽量减少物业服务收费纠纷。四是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增值收益金标准,并将收益金纳入城市住房保障发展资金管理,专项用于我市住房保障。
      (二)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适时疏导价格矛盾
      1、贯彻油价政策。及时做好汽油价格调整工作,1月14日零时起降低汽油价格,每吨下调220元。11月1日零时起调整汽油、柴油销售价格,每吨分别上调500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市成品油市场价格的稳定。
      2、核定压缩天然气到户价格。由于我市天然气经营尚处于运行初期,城区配气管网仍处在建设之中,尤其是管道天然气分输站及直供支线尚未建成,投资、气量等主要技术参数变化较大,CNG经营成本较高等实际情况,报经常州市物价局批复和市政府同意,制定我市压缩天然气到户价格:居民用气实行政府定价,到户价为2.20元/M3;其它用气实行政府指导价,中准价为2.80元/M3,并允许上浮15%。
      3、开展专题调查。一是开展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以及存在问题等情况的调查,就省调整方案及其对我市的影响作出初步测算,提出相关建议,并出台了我市水资源费(含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调整方案。二是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开展热电联产企业和高耗能企业差别电价执行情况的排查。三是对朱林镇自来水厂调价申请进行成本监审,通过听证程序,制定了朱林镇到户自来水价格。四是根据市政府区域供水要求,召集6家自来水厂负责人就价格问题进行了座谈。
       (三)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收费管理
      1、推进软环境建设。一是根据《2007年金坛市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意见》和《考核办法》,制定《市物价局2007年软环境建设工作意见》,明确了2007年软环境建设的工作重点,并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二是重新编发《金坛市涉企主要收费手册》,强化“收费一卡制”的落实,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切实做到收费必公示、不公示不收费、收费必登记,开展收费公示和涉企降低取消收费项目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切实优化价费环境,维护企业权益。三是加强涉企培训收费的审核工作,建立涉企培训动态跟踪制度。四是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收费减免政策,全年共减免登记类、管理类收费293.72万元,受惠人数达25256人次。
      2、抓好一年一度的收费年检。年检中对每个收费单位做到“四个弄清”,一是弄清是否有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二是弄清取消或降低的收费项目或标准是否仍在收取或变换手段收取;三是弄清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服务或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行为;四是弄清是否使用财政统一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做到“三个突出”,即突出主要收费部门、重点收费项目和中介服务收费。共年检23个部门,353个收费单位,计注销收费许可证37份,变更收费许可证4份,发出整改建议书6份,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1955万元。
       (四)关爱民生,化解价格热点难点问题
       1、实施春运新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今年春运期间,价格不上浮。我局及时做好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与客运企业沟通,向客运业主发放《春运价格政策提醒函》,宣传客运价格政策,维护春运秩序,减轻群众出行负担。
      2、加强教育收费监管。一是及时贯彻省市教育收费政策,审定出台了春秋学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核定华罗庚实验高中、金沙高级中学2007年高一新生学费标准。二是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政策,会同市教育局研究明确全市中小学兴趣培训班收费政策及相关规定,进一步遏制各学校、幼儿园借培训办班之名,随意收取兴趣班费用等乱收费现象。三是开学之初,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学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纠正违规收费行为。
      3、推进医药价格管理。一是组织2006年推出的10个“单病种”限价项目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并向镇卫生院延伸,并做好调查与测算工作。二是及时贯彻落实国家、省降价药品政策,对金城镇、薛埠镇2家卫生院15%药品进销差率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三是贯彻常州市会议精神,部署医疗机构药价实行最高限价和差率双控管理办法,切实降低药价水平,减轻病人负担。同时,召开规范乡镇医院医疗收费政策提醒会,实行“关口”前移。四是按照新的医疗收费目录和标准,巩固和完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收费“一日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医疗收费透明度。
      (五)围绕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价格管理
       1、加强涉农价费监管。一是巩固涉农收费公示“千村工程”,重新确定涉农收费公示内容,并纳入《农民负担监督卡》之中,做好公示栏的维护和内容更新。二是完成2006年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计提、使用情况的专题调查。三是及时贯彻落实春秋播农作物种子价格和粮食、蚕茧收购价格政策。四是切实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制定地产复合肥出厂中准指导价格,继续对化肥经营实行差率管理。加强农药价格监管,对水稻病虫害高发期配方农药实行综合差率管理。在全市农村全力推行农资明码标价工作。五是继续在全市农村开展“涉农收费规范化镇”创建活动,在加强领导、整体推进、确保实效上下功夫。六是配合市委农工办开展减轻农民负担专项督查。
      2、完善农田灌溉水费改革。切实贯彻去年我市修订的《金坛市农田灌溉水费管理暂行办法》,在儒林镇进行试点,逐步建立起“业主提出方案、村站参与监督、镇政府审核把关、价格部门备案”的农田灌溉水费管理新机制,有效地规范了农田灌溉水费行为,减轻了农民灌溉水费负担。
       3、强化农产品成本调查、汇总和监测、信息发布工作。通过开展专题调查和定点监测,了解农民的种植意向、种粮收益、成本支出等情况;通过编发《为农服务价格信息》,引导农民合理种植,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帮助农民增产增收。同时,落实10个“价格服务进农户”联系点,先后完成农户农资购买、农户存售粮、土地流转成本、蚕茧成本与收益、太湖流域乡镇建成区污水处理费、秋粮、生猪产销与价格、农民集中居住区有关价费以及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等专题调查。
      (六)着眼和谐,大力整治市场价格秩序
      1、深入开展市场价格秩序规范整治工作。一是强化节日市场价格监管。重点围绕春运价格、降价药品价格、商业零售、农贸市场、旅游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节日市场价格展开全面检查,对违规行为通过现场教育、发放《政策提醒函》、《整改通知书》,并辅以回访督查手段,较好地规范了节日市场价格行为。二是针对市场食品价格异常波动,及时制定了《关于切实抓好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的方案》,向城乡各超市发出《确保商品价格稳定的提醒函》,组织人员加强日常市场价格督查,确保了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先后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教育收费、商品房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涉车、涉水收费等专项检查。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55起,实现经济制裁52.44万元,其中:上交财政50.88万元,退还用户和消费者1.56万元。
      2、做好价格维权工作。突出两会、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期间举报值守,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认真受理群众价格举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全年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34件,实现经济制裁1.58万元,其中:罚款0.02万元,退还消费者1.56万元。
       3、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一是召开价格诚信工作推进会,在认真总结2006年价格诚信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对2007年价格诚信工作作出具体部署,进一步明确“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标准,并改一年一次为两年一次。二是结合“3·15消费维权日”、“110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和《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活动,开展宣传、服务、规范三方面的价格维权活动。三是广泛开展讲诚信反价格欺诈宣传活动,继续对市场明码标价实行A、B、C“等级”管理,及时纠正不规范的标价行为。
      (七)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部门形象
      1、扎实推进价格鉴证(认证)工作。一是随着新《条例》的颁布实施,坚持以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大众为宗旨,进一步调整工作重点,规范价格鉴证(认证)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切实抓好“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估报告制作,加强档案管理和内部管理,并通过了常州市价格认证中心的初审。三是抓好业务知识的更新培训,5人顺利通过省价格鉴证师年审。四是加强与法院、司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在巩固涉案物品价格评估的基础上,不断拓展社会委托评估业务。全年共完成各类价格鉴证(认证)4326件,评估总额达20.54亿元,其中:刑事案件370件,223.30万元;民事案件15件,409.96万元;社会委托97件,9172.28万元;车损3816件,894.46万元;商品房认证28件,19.47亿元。
      2、加强价格宣传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和价格宣传,全年共编发《金坛物价》48期,报送政务信息84条,被各类政务信息刊物、新闻媒体录用稿件39篇次;编发《金坛价格信息》24期、换发社区“价格政策宣传栏”内容2次,发放各类价格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金坛电台开办“价格之声”专栏,走进“政风热线”直播室,并在金城镇13个社区分别召开价格政策宣传会,就居民关心的当前市场价格、教育、医疗收费和商品房价格等等问题进行宣传解释。所有这些,对于宣传物价、推介物价,提高价格部门社会形象和群众满意度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围绕提高整体素质,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一是下发《关于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意见》,召开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会议,从增强服务意识,强化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严格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等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二是扎实推进文明创建活动,制定《2007年文明创建工作意见》和《创建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标兵考核评比办法》,巩固创建成果,荣获“江苏省文明行业”、“常州市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制度、教育、监督并重,下发《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明确责任,责任到人。四是组织开展中层干部述职暨民主评议活动,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中层正职进行评议,并按得票高低进行了排序。
      2、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分别下达了局机关、镇(区)物价工作考核目标,进一步量化、细化指标,增加可操作性,并与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签订了责任状。结合上年度考核目标,对2006年各镇(区)物价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与评比,对6个先进镇和6名先进物价助理员进行了表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