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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朱庄新村东区23-45号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7-0006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房[2007]141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7-10-25 公开日期 2008-03-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朱庄新村东区23-45号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关于朱庄新村东区23-45号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坛价房[2007]141号
      你公司《关于朱庄新村东区23-45号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报批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悉。根据《金坛市商品房价格行为规则》,经审核,由你公司开发建设的朱庄新村东区23-45号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基准价格核定如下:
      一、朱庄新村东区23-45普通住宅商品房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50545平方米,销售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2160元。
      二、上述价格已含以下项目:
     1、代收规费86.10元/M2
     2、入户金属门、代办设施等。
      三、你公司可按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在8%幅度内作适当浮动。各户具体销售价格,由你公司以销售基准价格加(减)住宅差价计算确定。
     四、你公司应按照《金坛市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挂牌公示。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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