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关于金源福地9、10、11号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报批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悉。根据《金坛市商品房价格行为规则》,经审核,由你公司开发建设的金源福地9、10、11号普通住宅商品房销售基准价格核定如下:
一、金源福地9、10、11号普通住宅商品房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0033.4平方米,销售基准价格为每平方 米3120元。
二、上述价格已含以下项目:
1、代收规费86.1元/M2。
2、单元电控门、入户金属门、智能化设施等。
三、你公司可按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在8%幅度内作适当浮动。各户具体销售价格,由你公司以销售基准价格加(减)住宅差价计算确定。
四、你公司应按照物价部门监制的购房“一价清”相关内容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挂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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