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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凤凰城小区11-14号楼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8828/2007-00053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批复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房[2007]118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7-09-10 公开日期 2008-03-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凤凰城小区11-14号楼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关于凤凰城小区11-14号楼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坛价房[2007]118号
      你公司《关于凤凰城小区11-14号楼住宅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报批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悉。根据《金坛市商品房价格行为规则》,经审核,由你公司开发建设的凤凰城小区11-14号楼住宅商品房销售基准价格核定如下:
      一、凤凰城小区11-14号楼住宅商品房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8234.83平方米,销售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2480元。
     二、上述价格已含以下项目:
     1、代收规费102元/M2
     2、单元电控门、入户金属门、智能设施等。
     三、你公司可按核定的销售基准价格在8%幅度内作适当浮动。各户具体销售价格,由你公司以销售基准价格加(减)住宅差价计算确定。
      四、你公司应按照物价部门监制的购房“一价清”相关内容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挂牌公示。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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