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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贯彻国家、省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28/2007-0004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管[2007]104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产生日期 2007-08-06 发布日期 2008-03-0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
 
关于贯彻国家、省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
坛价管[2007]104号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电传[2007]17号)、常州市物价局(常价电传[2007]16号)《关于贯彻国家、省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中石化江苏金坛分公司、中石油江苏金坛分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省成品油市场供应和油价政策有关规定,做好相关贯彻实施工作。一要千方百计增加油源采购,不得对系统外经营企业停供、限供成品油,确保成品油市场供应;二要严格执行成品油价格政策,汽柴油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
      二、社会加油站要严格执行国家、省规定的汽柴油零售价格。不得囤积惜售,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三、物价部门将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对市场油价执行情况的监测和监督检查。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和各加油站囤积惜售,超价销售成品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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