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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核定华城小学商住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指导标准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28/2007-00035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费[2007]93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7-07-12
公开日期
2008-03-06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核定华城小学商住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指导标准的通知
关于核定华城小学商住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指导标准的通知
坛价费[2007]93号
你公司《关于审核华城小学商住楼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的申请》及相关申报材料悉。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坛政发[2002]7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你公司开发建设的华城小学商住楼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为0.19元/平方米、月,文到之起执行,请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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