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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朱林镇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28/2007-00008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价管[2007]15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07-01-26 公开日期 2008-03-0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朱林镇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关于调整朱林镇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坛价管[2007]15号
      你厂《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请示》悉。鉴于前期改水工程投入较大,为缓解供水设施建设资金的不足,保证朱林镇区域供水的正常运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的补充通知》苏价工[2002]267号精神,我局据实对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实施了监审,并通过水价调整听证会程序,报政府批准,决定适当调整朱林镇自来水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价水平:居民生活每立方米提高0.60元;工商服务业、特种自来水销售价每立方米均提高0.50元。即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2.60元;工商服务业每立方米2.80元;特种用水每立方米3.00元。
      二、自来水价格调整对用户有一定影响,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要严格执行价格(收费)政策,加强内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调价措施顺利实施。
      三、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自2007年2月1日抄见水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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