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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做勤廉好干部 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014139062/2008-0003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意见 组配分类 其他 农业农村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农发[2007]93号 发布机构 农林局
生成日期 2007-05-23 公开日期 2008-03-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做勤廉好干部 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做勤廉好干部 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的实施意见
坛农发[2007]93号
       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根据市《关于开展“做勤廉好干部、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的意见》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局系统开展“做勤廉好干部、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部署和建设现代农业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提高局系统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农林干部在发展农村经济、致富农民群众、维护农村稳定中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队伍建设达到三个“提高”:作风建设明显加强,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进一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发展农业经济,建设现代农业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林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意识切实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对农林干部队伍勤政廉洁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达到90%以上。
      基层单位争创三个“一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设施,争创一流服务质量;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收费、执法行为,争创一流行政能力;加强作风建设,廉洁从政,提高办事效率,争创一流队伍形象。群众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活动内容及方法步骤
      “做勤廉好干部、建和谐新农村”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按照活动开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活动内容,制定好各项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6月至11月)。组织实施阶段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
1、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结合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通过举办弘扬农林精神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着力营造“千方百计谋发展,围绕创业抓落实”的浓厚氛围。认真总结本单位在活动中的好经验和涌现出的好典型,积极组织参与全市开展的“全民创业机遇形势方针政策”宣传活动,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和技术服务。
2、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事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确保公开效果,做到日常事务定期公开,重要事务随时公开。
3、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各镇(区)畜牧兽医站是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的主体,要围绕达到三个“提高”、争创三个“一流”目标,认真开展创建活动。一是健全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站长负责制以及岗位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等基本制度;二是开展质询活动。围绕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组织召开民主质询对话会等形式,对各站进行质询;三是落实整改。组织服务对象代表对站进行民主评议,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四是检查考核。通过行业互访、异地互查、随机督查、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各站创建活动进行检查考核。其他单位也要围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要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各单位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机制,扎实工作,确保取得满意的社会效果。
4、组织开展中层干部民主评议活动。要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机关中层干部民主评议活动的通知》(坛纪发[2007]7号)的要求,结合考核工作,开展机关中层干部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促进机关干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5、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一是抓好制度的完善,对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适应新的形势需要,突出重点,及时建立、修订和完善财务管理、经济责任审计和激励考核等各项制度。结合农林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局系统干部职工具体行为规则。二是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防止制度流于形式。
6、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围绕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建设现代农业重大决策贯彻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类支农项目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7、为新农村建设办好事做实事。组织开展“访贫思廉、解困思勤”活动,促使农林干部职工思廉倡勤、行廉保勤,进一步强化服务“三农”宗旨意识。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等群众关心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干部每年至少办成2件以上顺民意、得民心的实事、好事。
8、努力解决“三农”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积极发挥各单位联系基层、联系农民和技术指导、服务生产的职能优势,围绕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维护全市农村的和谐稳定。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2月)。各单位要对照开展“做勤廉好干部、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的目标任务,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上报总结材料。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做勤廉好干部、建和谐新农村”活动,既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加强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体现。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发动,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切实把开展这一活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与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要按照工作职能和分工,各负其责,认真抓好活动期间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整体推进。
2、积极探索创新。开展“做勤廉好干部、建和谐新农村”活动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把开展这一活动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拓展服务范围、促进勤政廉政的重要载体,作为研究探索新时期做好服务“三农”工作的有效途径。要把握活动重点,找准党风廉政建设与服务“三农”的结合点,实现自身建设和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3、注重实际效果。要按照活动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狠抓落实,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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