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政策法规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基层畜牧兽医站区划调整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62/2008-0002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农业农村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农发[2007]64号 发布机构 农林局
生成日期 2007-04-25 公开日期 2008-03-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基层畜牧兽医站区划调整的通知
 
关于基层畜牧兽医站区划调整的通知
坛农发[2007]64号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为理顺行政区划调整后基层畜牧兽医站与新建镇党委、政府之间隶属关系,确保动物防疫等工作正常运转,经研究,现将基层畜牧兽医站作如下调整:

  撤销金城、白塔、洮西畜牧兽医站,将原三站合并设立新的金城畜牧兽医站

  撤销薛埠、茅麓畜牧兽医站,将原两站合并设立新的薛埠畜牧兽医站;

  撤销直溪、建昌畜牧兽医站,将原两站合并设立新的直溪畜牧兽医站;

  撤销朱林、西岗畜牧兽医站,将原两站合并设立新的朱林畜牧兽医站;

  撤销尧塘、水北畜牧兽医站,将原两站合并设立新的尧塘畜牧兽医站;

  撤销指前、社头畜牧兽医站,将原两站合并设立新的指前畜牧兽医站;

  撤销开发区、河头畜牧兽医站,将原两站合并设立新的经济开发区畜牧兽医站;

  儒林畜牧兽医站保留不变。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