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的组成
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市场信息科、财务审计科、园艺科、林业站、水产(渔政)站、畜牧兽医站、作栽站、土肥站、植保站、农检中心、等科站负责同志组成。应急工作组内设综合组、粮油产品组、园艺产品组、畜禽产品组、水产品组、林业产品组、政策法规组等七个小组,各小组组长由相关科站负责同志担任。
(一)综合组:设在市农林局市场信息科,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派员参加。主要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汇总、传递、上报和发布工作,协调各组之间工作,承担应急工作组日常工作。
(二)粮油产品组:设在市作栽站。主要负责粮油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
(三)园艺产品组:设在市农林局农业与园艺科。主要负责园艺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
(四)畜禽产品组:设在市畜牧兽医站。主要负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
(五)水产品组:设在市水产站。主要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
(六)林业产品组:设在市林业站。主要负责林业产品和食用野生动物安全事件的处理工作。
(七)政策法规组:设在市农林局法规科。主要负责参与事件调查和组织案件查处工作。
市场信息科、农检中心派员参加有关专业组工作。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组的工作程序
1.事件信息收集、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由综合组及时对事件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报组长同意后,根据产品类别将事件信息分别告知相关专业组;
2.事件调查。各专业组在收到事件信息后立即对事件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法规组视情况派员参加;
3.事件处理。专业组对事件调查后,要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报综合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可以查处的,同时报政策法规组组织查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无权查处的,由综合组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4.事件跟踪。各组对事件处理后,综合组要加强对事件的跟踪,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5.信息发布。由综合组统一扎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相关信息。
各地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农业部门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组,制定本地区应急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工作快速、高效、有序开展。相关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市农林局市场信息科。
二OO七年四月十六日
金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应急工作组联络方式
组长:高玉清13806147139
综合组:市场信息科0519-2883981
负责人:杨建康13951203981
粮油产品组:作栽站0519-2822887
负责人:沈培清13861078050
园艺产品组:园艺科0519-2823061
负责人:杨国顺13921007559
畜禽产品组:畜牧兽医站0519-2338679
负责人:陈俊芳13806149630
水产品组:水产站0519-8202371
负责人:周玉庆13915822055
林业产品组:林业站0519-2822193
负责人:蒋国英13701591738
政策法规组:法规科0519-2872608
负责人:赵林华13961101630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