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省率先建成体育强市的决定》(坛委发〔2007〕34号)和市体育局《关于转发<江苏省体育强镇(乡)创建标准和评定办法>的通知》(坛体字〔2007〕第24号)的文件精神,确保我市各镇(区)创建成省体育强镇的软硬件台账和设施在10月30日前全部验收通过。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各镇(区)创建省体育强镇的推进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镇(区)对照创建标准和与市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把创建省体育强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以便检查时听取汇报。
2.根据省创建标准,将对文体活动中心进行检查,具体为:
室内:80㎡以上健身房、40㎡棋牌室、40㎡乒乓室;
室外:一片混凝土篮球场、一条健身路径、一片羽毛球场、一片室外乒乓球场(4付)。
3.各镇(区)督查时间:
2007年8月14日(星期二):尧塘镇(上午) 儒林镇(下午)
2007年8月15日(星期三):指前镇(上午) 开发区(下午)
2007年8月16日(星期四):朱林镇(上午) 薛埠镇(下午)
2007年8月17日(星期五):直溪镇(上午) 金城镇(下午)
金坛市体育局
二〇〇七年八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