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坛委办字(2007)第44号《关于印发<2007年度金坛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7月11日全市农村“新三清”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市集镇(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07年7月18日— 27日,具体安排附后。
二、考核范围:
1、8个镇(区)的集镇区,集镇是指金城镇的白塔和洮西、开发区的河头和其它6个镇政府所在地及原撤并镇政府所在地,各镇(区)各抽查1个。
2、8个镇(区)的重点村和一般村各2个。
三、考核标准与办法:
根据坛委办字(2007)第44号《关于印发<2007年度金坛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考核评分细则》,随机抽查,现场察看,现场打分(农村生活垃圾袋装化相关内容本月暂不考核)。
四、考核要求
1、请各镇(区)按照全市农村“新三清”工作要求,认真准备,迎接检查。
2、请各镇(区)根据6月28日全市农村生活垃圾袋装化会议和7月4日全市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将生活垃圾袋装化工作开展情况和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
附:考核时间安表
二00七年七月十一日
考核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集 镇(区)
|
7月18日
|
尧塘镇
|
7月19日
|
儒林镇
|
7月20日
|
开发区
|
7月23日
|
指前镇
|
7月24日
|
朱林镇
|
7月25日
|
直溪镇
|
7月26日
|
薛埠镇
|
7月27日
|
金城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