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塑造城市形象,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整洁优美、文明、和谐的环境氛围,根据市创建办坛创组字[2007]第10号《关于下发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现将局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下达给你们,望各科室、各单位对照整治工作的标准和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完成任务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于8月30日报局办。
附:1、《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执法大队道路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二00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抄报:王国胜常委、赵钢超副市长、市创建办
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营造更加整洁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城区镇广路、(西环二路、241省道)、南环二路、南环一路、南门大街、西门大街、沿河西路、沿河东路、丹阳门南路、龙山路、下坵路及新花街、县府路等路段进行综合整治,为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各项整治任务,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城市道路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朱德明;副组长:王巧珍、殷金林;组员:邓爱乐、周建华、黄国庆、王正祥、孙斌、吴平、卞云峰、咸勇、孔祥洪
二、整治内容
道路两侧乱搭建、乱开门,乱披乱挂、乱堆放、乱出摊,乱设遮阳棚,乱设户外广告及设置不符合容貌标准,建筑物立面不符合容貌标准,车辆维修、洗车点占道经营等行为。
三、整治标准
1、拆除道路两侧乱搭建,封堵乱开门;
2、清除道路两侧乱披乱挂、乱堆放、乱设摊、乱出摊等现象;
3、拆(清)除道路两侧不规范和破损的遮阳棚,统一规划设置;
4、拆除道路两侧残缺、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实施和不符合规范设置的构筑物,统一规划,统一设置;
5、保持道路两侧建筑物立面清洁;
5、取缔道路两侧占道车辆维修、洗车点。
四、实施步骤
自2007年7月1日起至2007年8月31日止。具体分三个阶段:
1、宣传摸底阶段(7月1日—7月10日)各部门要根据局整治任务分解,对开展整治的道路逐路逐街、逐门逐店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同时对有关单位及经营户(住户)进行开展宣传教育,争取他们对综合整治的支持和配合。
2、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8月10日)各单位在前期调查摸底的情况下,对照整治内容和标准,及时排查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对涉及我局管理职能的及时组织整改,对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整改的,发通知限期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采取必要的措施。
3、检查验收阶段(8月11日—8月20日)局组织专门人员对照整治标准,统一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此次整治活动。这次整治活动市委、市政府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了整治任务,我们要充分认清整治活动的必要性,要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
2、由于我局涉及的工作面比较广,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好人力,在兼顾日常管理的同时做好整治工作。
3、各部门在实施整治过程中,对涉及交叉配合的,要积极主动地进行沟通协调,不得推诿懈怠,贻误战机,激化矛盾。
附:城市道路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
二00七年七月六日
城市道路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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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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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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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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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
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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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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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订整治方案,协助领导布置有关工作;
2、做好整治过程中的内部协调工作,参与对整治情况的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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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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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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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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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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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除道路两侧及周边的卫生死角;
2、组织对道路两侧所辖建筑立面的清洗、出新;
3、为有关单位的清洗、清扫提供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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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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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祥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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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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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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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创建办做好整治协调工作;
2、组织人员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考评,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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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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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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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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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巡查,督促道路两侧破损的店招、宣传
栏、公益广告牌、路名牌及店铺装饰扣板更新、维护或拆除;
2、规范广告设置和空调外机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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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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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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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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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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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整治过程中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实施进行指导和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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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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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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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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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出租车站点等设施进行维护,确保完好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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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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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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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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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促建设工地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硬化路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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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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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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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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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道路两侧乱搭建,封堵乱开门;
2、清除道路两侧乱披乱挂、乱堆放、乱设摊、乱出摊等现象;
3、拆(清)除道路两侧不规范和破损的遮阳棚,统一规划设置;
4、拆除道路两侧残缺、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实施和不符合规范设置的构筑物,统一规划,统一设置;
5、取缔道路两侧占道车辆维修、洗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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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
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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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云峰
吴 平
咸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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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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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整治过程中有新的工作任务,由领导直接安排,不另下文;
2、各部门要边整治边思考如何落实长效管理,防止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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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市道路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
各中队、科、室:
今年,是我市“全面达小康,共建新金坛”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整洁、优美、文明的市容环境,根据市“新三城同创”领导小组坛创组字(2007)10号文件精神,结合大队工作,制定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发展,加快发展,又快又好发展为指导,以“新三城同创”为目标,以创建优美人居环境为落脚点,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营造城市管理亮点,彰显长效管理特色,自加压力,攻坚克难,为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名列全省前茅和走在常州市前列而不懈努力。
二、组织结构
大队成立城市道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殷金林;副组长:诸葛林;组员:卞云峰、吴平、咸涌、倪国建、陆卫林、刘宏宾、邱君贵、范才平、宋勇刚
三、整治阶段
自2007年7月1日—2007年8月31日止
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摸底阶段(7月1日—7月10日) 各部门要根据市创建办整治任务分解,逐路逐街、逐门逐店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情况,对有关单位及经营户(住家)进行开展综合整治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8月10日) 根据整治内容和标准,各部门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及经营户发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3、检查验收阶段(8月11日—8月20日) 大队将根据综合整治标准,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标准的,进行整改,以达到预期效果。
四、整治范围
镇广路(西环二路、241省道)、南环二路、南环一路、南门大街、西门大街、沿河西路、沿河东路、丹阳门南路、龙山路、下坵路及新花街、县府路等部分路段。
五、整治内容
道路两侧乱搭建、乱开门,乱披乱挂、乱堆放、乱出摊,乱设遮阳棚、空调外机,乱设户外广告及设置不符合容貌标准,建筑物立面不符合容貌标准,车辆维修、洗车点占道经营等行为。
六、整治标准:
1、拆除道路两侧乱搭建,封堵乱开门;
2、清除道路两侧乱披乱挂、乱堆放、乱设摊、乱出摊等现象;
3、拆(清)除道路两侧不规范和破损的遮阳棚,统一规划设置;
4、拆除道路两侧残缺、破损、陈旧的户外广告实施和不符合规范设置的构筑物,统一规划,统一设置;
5、取缔道路两侧占道车辆维修、洗车点。
七、整治任务分解
市容秩序的整治由咸涌负责;
违章建设的整治由卞云峰负责;
具体责任分解详见附表。
八、要求
1、大队全体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克服厌服情绪和等、靠、看思想。
2、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解,统筹安排好工作,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加强沟通和协调,点面结合,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
3、整治活动中重大行动由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2007年7月1日